35325辆车因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在厦门被拍 平均每天约有34起

厦门日报   2017-12-21 10:00

­  制图/张平原

­  斑马线前,司机的一脚刹车、挥一挥手,常让行人感到温暖。同样,行人的一抹微笑、快走两步,也能让司机减少等待时间。

­  2015年1月19日起,厦门市交警启用“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设备,截至12月19日,正好满35个月。近期,厦门市交警部门在微博上发布斑马线文明礼让“红黑榜”,通过这种方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独家获取大数据。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厦门市交警部门共抓拍斑马线不礼让交通违法行为35325起,平均每天约有34起。其中,最“不礼让”的一辆小车,被重复抓拍过5次。结合曾在斑马线上出现的惨剧,记者请交警为您做全面的解读提醒。

­  【数据】

­  驾驶者:

­  80后男司机“最着急”

­  40后老人也会犯错

­  据统计,2015年1月19日至今,厦门市斑马线不礼让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共35325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都有近34辆小车,擦着行人,飞奔着从斑马线上驶过。在所有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小型汽车成为最“着急”的“抢行者”,共被抓拍34765起,占比98.4%。

­  从性别来看,“着急”的男司机约有22255人,占比63%,女司机约有13070人,占比37%。

­  而从年龄来看,80后的“急性子”最多,占到40.1%,成为斑马线前油门踩得最快的群体,紧接着是70后占比32.9%、90后占比13.4%、60后占比11.7%、50后占比1.7%,就连年龄已是古稀的40后,也有0.2%的占比,约有70起不礼让行为。不过,交警部门表示,这部分数据也要结合驾驶者本身的“基数”考虑——目前,路面上的驾驶者本就以青壮年男性居多。

­  值得关注的是,有些司机可以说是“屡教不改”,在所有抓拍中,交警部门发现,有63人属于重复犯错,被查处2次以上。

­  车型和时段:

­  出租车很有“耐心”

­  早晚高峰礼让难

­  也许在我们的印象中,出租车往往“闪”得更快。但数据显示,在被抓拍到的小型汽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出现在“黑榜”上的出租车仅占7.5%,社会车辆则占91.2%。虽然急着“赚钱”,但出租车司机也深知,一旦被抓拍,3分一记、300元罚款一扣,不仅不安全,好几趟单也白跑了。当然,这也要结合“基数”考虑——出租车在所有车辆中的占比本来就比较少。

­  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地点主要集中在莲前东路、莲前西路、厦禾路、南山路、龙虎山路、鹭江道、台湾街等车流量较大处。

­  而从时段来看,在早上7点半到8点半的早高峰、17点到19点的晚高峰(各路段早晚高峰略有不同)两个时段内,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占到29.1%。“这两个时段车流量较大,过路行人较多,容易出现不礼让行为。”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  【案例】

­  过斑马线没让行

­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在斑马线文明礼让“黑榜”上,车牌号为闽DCT869的小型汽车最不“乖”,以重复被抓拍5次的次数,占据“黑榜”第一。可能是该小车的驾驶者着急赶路,也可能是驾驶者不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但在斑马线前与行人“抢行”,很可能造成追悔莫及的惨剧。

­  今年7月21日早上8点22分左右,正是上班早高峰。司机袁女士驾驶着一辆闽D牌照的小型轿车,沿金尚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当小轿车刚行至金尚路与金盛路交叉路段的一条斑马线时,几名行人正从斑马线上横过马路,袁女士来不及反应,惨剧瞬间在斑马线上发生。

­  3名年轻男子——一人步行、两人骑着自行车,全都被撞倒,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两辆自行车也当场损坏。遗憾的是,当天下午4点多,其中一名男子因医治无效死亡。

­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相关内容,若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在该起事故中,当事人袁女士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却未停车让行,这一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她要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提醒】

­  司机和行人

­  都要遵守规则

­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出行,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从法规角度看,驾驶人和行人都应遵守规则,安全通过斑马线。

­  “交通参与者在交通出行中,都有应尽的法律与人道责任。”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责任的重点在于遵循相关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遵循路权。人道责任则在于避免直接或间接造成他人受到伤害。

­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在保护行人及车辆礼让行人的理念上,也必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在交通出行中,除了机动车要依法守规,行人本身也有应尽的责任。斑马线上发生的车辆撞击行人的事故,从路权观念来看,不见得都是车辆驾驶人的过失。但不论任何状况,当车辆发现前方有行人,即使行人违反路权规定,或违规穿越道路,只要在车辆可刹停的距离内,驾驶人有充足时间反应的,都应该及时停车避让,因为人权大于路权。

­  1. 驾驶员怎么做?

­  驾驶员行驶至斑马线前,要观察在周围行走的行人,并采取必要的避让和停车。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也要尊重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行人。按照法律规定,当前方车辆停车避让行人时,后续的车辆也应停车让行,不应绕过停止车辆继续行驶。

­  2. 行人怎么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出:人行横道、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是行人跨越道路的合适地点。但行人必须观察行驶车辆,确认有足够跨越空间,或接近车辆即将停在人行横道之前时,才可跨越道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要继续观察接近的车辆,尽快完成跨越。

­  3. 无信号灯时怎么办?

­  在无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应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注意礼让行人,确认安全行车。相较于有信号灯的路口,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司机更需要谨慎观察,注意礼让行人。(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周永宁 黄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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