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扶持力度

厦门日报   2017-12-07 09:31

­  金龙客车生产车间。(资料图)

­  天马生产车间。 (资料图)

­  工业强则城市强,工业兴则城市兴。工业发展是一座城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改革的关键性作用。加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力度,对于深化供给结构改革,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发改、统计部门,正式出台了《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技改项目完工投产且完工投产当年营收有增长的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奖励,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扶持力度。

­  【政策解读】

­  企业技改按其设备投资额的5%奖励

­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根据《办法》,对于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该项政策将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按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技改项目获得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获得的技改奖励及补助资金不超过其完工当年地方税收的留成部分。

­  “我们这次新出台的《办法》,是对今年省里出台技改奖励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这项新政策,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惠及的范围更广,将对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工投产且完工当年营收有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进行奖励。二是奖励的标准更高。在市级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技术改造专项原已明确的‘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再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奖励,奖励资金封顶可达1000万元。三是实施的方式更优。改变以往直接对项目进行财政资金补助的做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市、区经信部门联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事后奖励,通过政策激励提升企业主动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  据了解,目前该《办法》已在市、区经信局网站及“惠企云”平台上公布。

­  【成效数据】

­  主要工业投资指标保持有效增长

­  在系列政策的驱动下,近年来,厦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步伐不断加快,火炬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三期、海沧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深入推进,联芯、天马等重大产业项目陆续投产,2017年1月-10月完成工业投资328.84亿元,其中技改投资比重为61%,推动工业经济规模持续增长,工业发展质量同步提升,产业综合实力不断提高,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增强,其中平板显示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年投资增速超过100%。今年,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厦门市为“推动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

­  【提醒】

­  企业申报前须做好“两个准备”

­  《办法》规定,政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或审批、核准批复,项目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206-1和H206-1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待项目完工投产后,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予以兑现。

­  为提前做好政策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政策最大限度覆盖、惠及企业,企业进行政策申报前,需提前做好“两个准备”:

­  项目事先备案或核准。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取得备案表或审批、核准文件。具体可登录“厦门市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xmas.gov.cn)在线办理。

­  项目工业投资入统。企业投资和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入统入库,即按照《统计法》要求,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206-1和H206-1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具体可详询各区经信和统计部门并按有关要求抓紧落实,以免影响政策申报。

­  近期,市、区(火炬)经信部门正组织开展2017年完工技改项目的摸底工作,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登录市经信局(http://www.xmjxm.gov.cn)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网站,详细了解政策内容和要求,并及时提交项目摸底资料。

­  【链接】

­  其他奖励政策

­  近年来,厦门市对工业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六条措施的通知》,对规下企业转规上、鼓励企业增产和错峰用电、鼓励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发展智能制造、鼓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发展服务性制造等六个方面予以扶持,目前大部分政策均已兑现,今年以来累计兑现惠企资金超5亿元。

­  明年除《办法》明确的技术改造奖励外,在促进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方面还将实行的政策有:(1)工业企业重大投资和技改项目补助。根据《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工业项目投资奖励。根据《关于印发加大工业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将对2017年新入统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奖励20万元。各资金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条件以2018年上半年正式发布的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

­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兑现的前提都要求项目事先备案或核准,且项目工业投资入统,请拟申报的企业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厦门日报 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陈美玲)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全国首个“数字化物供”助邮轮经济快速复苏
  • 厦企奋战“开门红” 生产开足马力
  • 冷暖气流交锋今日阴雨 明起新一股弱冷空气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