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是聘金还是借款?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厦门广电   2017-11-22 10:58

­  杨女士和叶先生曾经是一对恋人,但俩人分手后却因为一张7万多元的借条,闹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去看看下面这条新闻。

­  法庭上,原告杨女士和被告叶先生曾经是一对恋人。两人对簿公堂,就因为叶先生在交往期间,给杨女士写下了一张7万2千元的借条。

­  被告叶先生:那个借条是因为快要结婚的时候,她说过年去她家提亲也就是说春节,她提出要十万(聘金),然后我就说我没办法给你那么多钱,然后她就说那你写张借据给我,十万元就扣掉信用卡我偿还的,还剩下七万多块钱,然后就写张欠条欠她七万多。

­  叶先生说,这张借条写下约半个月后,他和杨女士就分手了,两人最终没有成就姻缘,所以那借条上的7万2千元聘金,自然不用再支付了。不过,对于叶先生的说法,杨女士完全不认同,杨女士说,借条上的金额,是双方交往一年多的时间里,男方向她借的钱。

­  原告杨女士:借条就是因为他多次向我借款以后累积的一个数字,他出具的书面证明。

­  由于双方的说法完全不同,究竟谁是谁非,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的,可以被处以训诫、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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