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万平方场地物归原主 百余户租户按期搬离

厦门日报   2017-08-08 09:39

­  租赁合同早已到期,本该是一片空地的土地上却多了几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该怎么办?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案件,近8万平方米的场地终于物归原主。

­  某光电公司与陈某、张某因场地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根据厦门中院的生效判决,陈某、张某应清理场地上的违章建筑,支付占用费并将场地交还光电公司。但陈某、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光电公司依法向厦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这片场地位于湖里区,总面积近8万平方米,陈、张二人在场地上擅自搭盖了近2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并分割成200多间店面对外出租,租赁时间达十年之久,涉及租户近千人。

­  如果贸然拆房腾房,将使租户遭受很大损失;但如果不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光电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为此,厦门中院兵分两路,一方面组织租户、光电公司与陈某、张某多次协商,历经数月的沟通协调,最终达成搬迁协议。另一方面,由于陈某拒不配合腾退房屋,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一套,用于支付拖欠的占用费,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  据悉,今年7月25日,一百五十多户租户全部按期自动搬离;7月28日,陈某、张某自行将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场地交还光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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