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招用未满16岁学徒工系违法
海西晨报 2017-08-03 09:54
未满16周岁的孩子到自家的餐厅帮忙,这样算非法使用童工吗?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这样的行为虽然谈不上违法,但如果有人向有关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会对该餐饮店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影响到餐馆的正常经营。
昨日上午,厦门市人社局与海西晨报·ZAKER厦门共同举办在线访谈,邀请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郑瑞强,解读“整治非法使用童工”的相关内容。郑瑞强提醒,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此外,未满16周岁的人员在工厂、汽车修理店、理发店等学手艺做学徒工,不收取工资报酬,这样也是违法的。郑瑞强表示,除文艺、体育等特殊行业并经批准外,其他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学徒工,无论这些学徒工是否获得经济收入,视为违法行为,将接受处罚。
此外,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也要接受处罚。(记者 吴雪莹 实习生 蒋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