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等12城率先住房租赁试点

台海网   2017-07-21 08:16

­  17日,广州楼市出台重磅消息,推行“租购同权”,引起广泛关注。昨日,新华社又报道了一个大消息: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  支持相关国企转型住房租赁

­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近年来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式。《通知》表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  同时,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  多举措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通知》还进一步对相关政策做出了细化的要求。

­  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  金融政策方面,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租赁企业回款慢等特点,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  运营政策方面,针对住房租赁企业长期以来经营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公安部门要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并要求,试点期间,各城市应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定期报送上一季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

­  业者声音

­  厦门租房市场将迎巨变

­  广州推出“租购同权”政策,九部委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而厦门正是全国12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包括近两年在厦门兴起的长租公寓业态,种种迹象表明,厦门的租房市场将迎来巨变。“长租公寓,让租房者过上有尊严的租房生活,且对政府稳定房价、建立长期有效的房产制度有很大的帮助。”均和评估董事长王崎认为,当前各地陆续出让由开发商100%自持的地块,国企也纷纷接盘,表明政府正在培养开发商朝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识,改变原先拍地-建房-卖房的资金快出快进策略,并让国企背景的开发商充当城市服务供应商的角色。

­  王崎认为,九部委相关《通知》中并提出了减免长租公寓税费、对住房租赁企业给予贷款支持等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这也有利于稳定租赁价格,对租房者也是利好。

­  不过,王崎提到,随着租房市场的快速发展,今后城市很可能出现许多“集中居住楼”,一栋楼有500-800租户,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将是住房租赁企业需要考虑的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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