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校门两侧百米内禁设洗车场 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台海网   2017-07-07 09:38

­  公开数据显示,仅岛内的洗车场就达到了数百家

­  在医院、学校大门两侧100米范围内开设洗车场,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市政园林等部门联合向有关单位印发 《厦门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洗车场的“禁区”。

­  明确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  近年来,随着厦门机动车数量的不断上涨,街头巷尾的洗车场所也是遍地开花。

­  但是,这些洗车场有些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洗车场排污、噪音等污染也常被市民诟病。

­  此次由厦门市市政园林等部门联合向有关单位印发《厦门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加大部门之间的监管。一个洗车场涉及的监管部门至少6个,包括市政园林局、建设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

­  其中,城管负责对洗车场未经许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损坏市政设施、占道洗车、不按规定操作,致使污水外流等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而环保部门负责对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洗车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及非环境敏感区的实行备案管理。

­  校门两侧100米内是“禁区”

­  根据此前公开的数据显示,仅岛内的洗车场就达到了数百家。不少简易洗车场藏身商住区。《通知》指出,设置洗车场应当建设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沉砂池、隔油池,洗车区周围设置排水沟或者截水沟,做到雨污分流,符合环保、排水、节水、环境卫生等相关要求。

­  此外,洗车场应当定期清疏、维护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并明确了洗车场的“禁区”。商住楼和住宅楼内;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等公共用地;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大门两侧100米距离以内都禁止设置洗车场。

­  违反相关规定设置洗车场,将由有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实习生 杨晓静/文 常海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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