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为赚2000元小利 运输毒品获刑15年 台海网 2017-06-27 09:18 为了2000元的蝇头微利,不惜铤而走险运输毒品,最终被判重刑得不偿失。近日,男子郑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郑某是一名累犯、毒品再犯,他之前就曾被判过刑。2015年3月12日凌晨,郑某受他人指使,将一包冰毒从福建省漳州市带入厦门市,并在湖里区与徐某会合。两人将毒品带至思明区一酒店内与刘某完成交易,准备离开时被警方抓获。民警在现场缴获该包毒品、人民币7万元及郑某的手机等物。经鉴定,被缴获的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份,净重988.7克,含量为62.2%。(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曹逸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