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68公斤,四毒贩获刑 厦门中院昨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厦门中院昨日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台海网6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曹逸云 通讯员 陈宝清 文/图)“6·26国际禁毒日”将至,昨天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8名毒贩分别获刑。其中,最后一个案件宣判后,两个被告人的家属当庭嚎啕大哭。
昨天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谢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最受关注。在这起贩毒案中,被告人贩卖或运输的毒品高达68公斤,四个被告人当中一个被判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还有一个获刑十二年。开庭后,谢某、李某、周某、余某四人被带上法庭,接受审判,法官当场宣读判决书。
经查,被告人周某结识可代理购买大宗毒品的陈某(另案处理)后,开始四处寻找毒品。后来他打听到谢某持有70公斤左右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准备贩卖,于是通过他人找到了持有毒品的谢某,双方商定好价格后,相约在酒店见面,并在地下车库交易。交易完毕后,李某、周某携带毒资欲离开酒店房间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毒资190万元也被缴获。同时,余某在地下停车库被公安民警抓获,其驾驶的车内69包毒品亦被公安民警查获。最终,四人均被警方抓捕。经查,四人共参与运输贩卖甲基苯丙胺68公斤。
法官宣判时,旁听席上的家属表情凝重,非常紧张,两个女子当场流泪痛哭。宣判结束后,四被告人被带离法庭。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家属险些哭倒在地,最终在亲人的搀扶下离开了法庭。
昨天上午,厦门中院还宣判了另外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另外四名毒贩也分别获刑。
此外,厦门中院昨日还发布了毒品犯罪五大典型案例,以下是导报从中节选的三个典型案例。
父母沉迷吸毒 花季少女以贩养吸
小婷正值花季,但是,因为她的父母吸毒,对她疏于管教,导致她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小婷曾因贩毒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她又继续吸毒、贩毒。
案发前,邱某华多次与小婷联系购买毒品,最终约定交易。去年3月24日下午2点,小婷与邱某华见面后,邱某华付给小婷200元作为毒资,小婷则将一小袋净重1.2克的冰毒贩卖给邱某华。
两人交易后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小婷的挎包内缴获冰毒5包(内含15小包)、植物状大麻2包、剩余毒资120元。事发当晚,小婷协助民警在湖里一家酒店内抓获制毒人员杨某林。
法院审理认为,小婷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47.8克、大麻烟8克,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其再次犯罪,应从重处罚,但鉴于有立功表现,缴获的毒品大部分为贩卖时随身查获的,未实际流入社会,可予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小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家族式贩毒 “一家人”都在中院受审
阿丽是一名女毒贩,也是厦门中院宣判的家族式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一人。她前科累累,是毒品再犯、累犯,而且她的前夫、儿子也都涉嫌重大贩卖毒品罪,目前“一家人”都在厦门中院受审。
她的前夫因吸毒感染艾滋病,处于发病期,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多次实施大宗贩卖毒品犯罪,多次被检察机关追诉。
此前,阿丽为贩卖毒品而与一上家联系,约定向上家购买一块约340克的毒品海洛因,每克价格为300元。2014年12月9日上午,陆某康受该上家指使,携带两块毒品海洛因从广东东莞市抵达厦门市,准备与被告人阿丽在同安汽车站接头交易。当日11时许,阿丽驾驶轿车行至同安汽车站红绿灯路口,先以69元价格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给一男子后离开。12时许,被告人陆某康行至同安区祥福市场路段时被民警抓获。与此同时,阿丽又驾车回到同安汽车站,因接到广东上家电话通知陆某康已失联,在驾车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
民警在其驾驶的车辆内查获购毒款现金11万元、一包白色颗粒物、一台微型电子秤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陆某康贩卖、运输海洛因679.5克,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阿丽贩卖海洛因414.9克,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陆某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阿丽在贩卖335.7克海洛因的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系犯罪未遂,而且她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行为,可从轻处罚。
因此,阿丽和陆某康二人均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帮老外“收快件” 女子成“贩毒工具”
中国女子李某艳因为替几内亚籍男子卡巴前往石狮收一个快件,被海关缉私人员抓获。原来,这个邮件内藏有5包压制的干燥绿色植物碎叶,净重2188.5克。经鉴定,这些植物碎叶均检出毒品成分。
经查,卡巴明知境外寄来的包裹藏有毒品,仍指使李某艳代收。2014年12月4日,卡巴从广州白云机场欲乘坐航班出境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在他的挎包中发现藏有疑似毒品的一根水笔。经鉴定,毒品疑似物净重7.9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卡巴伙同他人走私毒品大麻2188.5克入境,走私毒品海洛因7.9克出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驱逐出境,而李某艳也因此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