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于7月下旬召开地铁票价听证会 设16名听证人

厦门日报   2017-06-21 08:46

  为保障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顺利运营,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拟于7月下旬召开厦门市制定地铁票价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等人员构成与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6名,其中:经营者1名;消费者7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6名。另设旁听席5名、记者席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等人员的产生方式

  7名消费者参加人、5名旁听人委托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自愿报名和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由相关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

  记者按照自愿报名顺序(每家媒体最多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选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调查分析能力和提供听证会发言的电子文字材料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途径、时间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记者到各自推荐的部门报名。

  接受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3:00-5:30)。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应当相应填写《参加人报名表》、《旁听人报名表》、《记者报名表》(到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告栏目下载),并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应当提交加盖该单位印章的推荐函。

  2.来人报名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名。先采取来函和来电报名的,须于2017年7月3日下午5: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承接报名单位进行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地址:湖滨北路61号东楼9楼价格处

  联系人:郭晓峰

  电话:2893327 2893324(传真)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地址:湖滨南路43号前楼5楼

  联系人:张芸、杜宁

  电话:2274995 202820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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