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替跑马拉松猝死 昨日开庭审理
海西晨报 2017-06-08 08:17
去年12月,吴某替跑参加半程马拉松猝死的消息引起了各方关注,其家属将赛事运营机构、号码布转让者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件。案件将择期进行一审宣判。
各方说法不同
庭审中,各方确认,吴某号码布来自其同事尤某。据介绍,吴某是位跑步爱好者,意外得知自己未报上半程马拉松赛后,他向身边人透露了参赛意向。作为同事,尤某热心相助,因为她的朋友李某已取得参赛资格,却因故未能参赛。经联系,李某同意将自己的比赛名额让给好友尤某的同事。原告要求运营机构、号码布转让者赔偿吴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23万元。
运营机构认为,其对吴某不负有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运营机构提出,他们没有过错,比赛检录行为与运动员猝死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比赛中,吴某没有收到任何外力施害,其猝死系偶然发生的不可预见之损害。另外,运营机构称,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转让者李某称,自己与尤某是朋友,与吴某素未谋面,同意转让参赛名额的行为是好意施惠行为,不存在过错。
采取大合议庭模式庭审
昨日庭审,海沧法院采取了“大合议庭模式”,在3位法官的基础上追加了4位人民陪审员———这是海沧法院使用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的第23件案件。
海沧法院介绍,本案系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件。本案的裁判将依法为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提供可参考的裁判标准,以进一步明确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各方主体义务和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郑冬梅)
原标题:马拉松“替跑案”昨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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