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机构、企业看过来!思明区出台《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思明区旅游局   2017-06-01 18:31

  会展机构、企业看过来!     

  近日,思明区出台《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相比以往,新政策,门槛更低、扶持力度更大、市场契合度更高。   

  凡在思明区举办的经贸类展览与会议项目以及新入驻思明区的会展企业,按照“奖补结合”原则,纳入本意见扶持奖励范围。  

  - 举办展览 -  

  

  1、自办展览   

  思明区将根据办展规模,给予相应的展位奖励、以及场租补贴。   

  展位奖励:每届展位常规奖励总额最高可达33 万元,后续展览规模取得增长的还可给予增量奖励。   

  场租补贴:每届展览场地租金补贴金额最高达80 万元。   

  2、引进展览   

  基本奖励:对引进在思明区举办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各类专业展览会,给予主办单位附加奖励5万元。展览规模增加,还可获得更高奖励。   

  场租补贴:每届展览场地租金补贴金额最高可达80 万元。  

  - 举办大型会议- 订货会  

  会议  

  境内会议  国际(境外)会议  特别奖励     

  对在思明区纳税的酒店举办并入住的各类会议以及在思明区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将根据参会人数和住宿类别予以相应奖励。对全年招揽引进8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思明区机构或企业,给予全年奖励总额20%的超额奖励。     

  订货会     

  在会议常规奖励的基础上,对于企业在思明区举办大型订货会及布展规模达到4000 平方米以上,给予实际展览场地租金50%的补贴。   

  每届订货会场地租金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 万元。  

  - 文创旅游产品开发 -  

    

  在思明区举办的文创产品设计赛事中,获得旅游类产品奖项,并在思明区落地生产,按照标准进行奖励,奖励最高达20万元。  

  -引进知名会展机构- 国际认证奖励  

    

  引进知名会展机构     

  对引进会议顾问单位或注册资本达500万元以上的境内外大型会展企业,在思明区设立从事会展业务、注册资金达15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年会展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从下一年度起,可获得购房或租房补助。     

  国际认证奖励     

  对思明区会展机构加入权威国际会议或展览行业组织的,自申请年度起连续三年给予当年度会员费50%的补助。对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和国际会议协会(ICCA)的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奖励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向会展协会申报→会展协会组织评审→会展协会出据评估报告→区旅游局审批→企业出具收款收据→核拨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在厦门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xmce.org/wsbs.asp)、思明旅游APP、思明旅游公众号、思明旅游订阅号均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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