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不到3个月供水管道挖破60次 不文明施工是主因

厦门日报   2017-03-22 08:27

  今天,我们迎来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保护水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一些施工单位不遵守文明施工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挖破供水管道,导致水资源白白流失,也对市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厦门水务集团呼吁,外部施工单位应提前摸清项目区域地下供水管线的分布,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地下供水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

­  莲前东路前埔菜市场对面管道被外力施工挖破。

­  集灌路(安仁大道与集美大道交接处)一条DN500mm供水管道被大成建设施工挖破。

­  现场

­  施工挖破供水“动脉”

­  近日,在灌口安仁大道与集美大道交接处的施工点上,施工单位大成建设的挖掘机将DN500mm供水管道挖破,现场水柱喷涌,短短十几分钟,路面积水就达十几厘米深,一度变身成水流湍急的河流,由此造成道路沿线降压供水,大片用户停水。水务集团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调派维抢修人员、车辆、设备等赶赴现场……

­  而同样是这家名为大成建设的施工单位,半个多月就造成两起大供水管线破裂和一起供水管线重大安全隐患,在灌口三德利边缆沟施工中,造成DN500mm管线严重塌陷,出现多处漏水,严重危害周边村民的人身安全,水务集团接报后,立即协同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多种有效维护加固措施及沙回填工作,连夜排除险情。

­  探因

­  不文明不规范施工是主因

­  地下供水管道是城市供水的“血管”,近年来,因城市发展需要,各种市政设施建设大量开工,水务集团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仍然防不胜防,供水管道遭受外力破坏的事件频频发生。

­  据统计,2016年全市被外力施工挖破DN300mm以上供水管道共有108起,而今年1月1日至3月19日,因第三方施工导致的破管事故就高达60次,同比增长227%。其中,1月11日这一天就达到了5次之多。

­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供水管道受到损坏的“罪魁祸首”是外部施工不文明不规范,一是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主动与水务集团联系了解地下供水管道的详细信息;二是有些施工单位虽然有联系,但未传达到具体操作人员或在工序转接时未将相关情况传达到位;三是有些施工单位的施工班组素质参差不齐,不按规范、野蛮施工造成管道爆漏。

­  呼吁

­  施工前做好管线保护交底

­  为确保城市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水务集团呼吁:施工单位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应提前摸清项目区域地下供水管线的分布,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地下供水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外部单位可通过拨打水务集团服务热线96303或与属地营业所管网技术部工作人员联系,水务集团会安排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做好供水管线交底服务,告知供水管网布局情况。

­  与此同时,水务集团将加大管线巡查力度,组织管线巡查人员,分批次、分时段错峰巡查,发现危及管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不按规范、野蛮施工造成管道破坏的,影响供水安全的,将函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市建设局,通过行政执法及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同时,水务集团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外力破坏供水管线时,请及时拨打96303进行举报。

­  链接

­  《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相关规定:

­  第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行为:

­  (一)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  (二)占用、损害或者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移、改装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三)向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排放污水,倾倒废渣、垃圾的;

­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  (五)在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  (六)其他损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

­  第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方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文/图 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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