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僵尸车整治 有人评:处置僵尸车拖离只是底线
3月3日至3月7日,经过前期排查,市交警支队组织思明交警大队、湖里交警大队开展“僵尸车”整治行动,对“僵尸车”采取严格处理、一律拖移,还道于民。
警方终于对僵尸车出手了,路面敞亮了不少。可是,眼前这些僵尸车是拖走了,以后呢?如果执法对于僵尸车的处置是你僵尸、我拖离,只招架不反击,“僵尸”零成本,说不定还省却了车主去报废的手续,恐怕僵尸车还是会不断冒出来。
早在2014年4月,《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规定了几种罚款500元、拖走车辆的情形,百姓深恶痛绝的“僵尸车”、“霸王车”就在此列。但是,当时记者传话再等等,因为操作细则尚未出台。按说,细则最好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条例》施行之前就要有落实。这个姑且不说,到现在几乎三年过去了,“吃螃蟹”的僵尸车到底有多少?难道细则至今仍难产?
从国外来看,追责就是处置僵尸车的一个杀手锏。比方说2015年1月,英国媒体报道了一个典型的“小区僵尸车”案,一个女生因在小区非正常停车位停车一年,被停车管理公司罚款1.8万英镑(约18万元人民币),若厦门也用类似罚则,车主要为僵尸车买单,那车主还会当淡定君,任由车辆僵着吗?
另外,从处理过程来看,很多僵尸车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违章记录多。可能这也是车主不选择报废的原因之一:车辆僵尸,违章也跟着僵尸。所以,处置僵尸车,一定要抓准这些车主的七寸:僵尸车哪怕灰飞烟灭,但违章不会僵尸,必须处理。警方对可以查证的车主,务必作跟踪治理,敦促对方处理好违章,若拒不执行,加重处罚。
近日有市民吐槽自己的车辆之所以僵尸,是因为报废程序。不管怎样,这都是对管理部门的鞭策。打铁需要自身硬,处置僵尸车,管理部门先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简化报废程序,为车辆不僵尸创造条件。否则,对于僵尸车,市民吐槽,车主抱屈,管理部门听着不难受吗?
僵尸车当然必须拖离,但拖离只是底线,要想从源头上遏制僵尸车,警方就该尽快落实好对应措施,随时展开“反击”,加大车辆的僵尸成本,敦促车主及时处置到达年限的车辆,让僵尸车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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