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被男网友约出去吃饭饭后被强奸 提醒:与网友见面须谨慎

厦门晚报   2017-03-09 18:21

­  资料图

­   吃饭前相谈甚欢,吃饭后原形毕露。与男网友约会,两名女子遇到了色狼,由于表现不同结局大不一样:其中一个用缓兵之计提出“换地方”,乘机逃脱;另一个则未能幸免。近日,经法院判决,认定男子陈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未能幸免】

­  她主动提出让他送 他正中下怀中途下手

­  陈某热衷于用陌陌聊天软件约女网友吃饭,当然,吃饭并不是他的目的。“心情比较烦躁,工作上又没赚到钱,就想约陌生女子出来聊天、逛逛,然后再干点什么。”陈某说。

­  陈某的饭局吸引了一些女网友,阿丽(化名)就是其中一个。2016年5月20日,阿丽登录陌陌,遇到陈某。尽管两人素不相识,但陈某很热情,邀约阿丽一起去同安城区的一家西餐厅吃牛排。阿丽欣然赴约。

­  饭后已是晚上9点,阿丽提出让陈某送她回家。这正是陈某梦寐以求的。他谎称,他要先到附近拿根鱼竿再送她回家。他开车将阿丽载到洪塘一个路口附近,四周黑漆漆的,阿丽意识到不妙,“他把车窗都关上并熄火,要求抱抱我,我感觉不对拒绝他。”阿丽说,对方将中控锁锁上,扑到副驾驶座上把她压住了。中途她拿起手机想报警,结果手机被他夺走了。在副驾驶座上,他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  【成功逃脱】

­  她用缓兵之计提出“换地方”,乘机逃离魔爪

­  此次作案后一个星期,陈某又出手了,他故伎重演,继续在聊天软件上寻找目标。2016年5月28日晚上8点多,他盯上了女网友阿雅(化名),两人一搭讪,阿雅果真被约出来了。饭后已是深夜了,陈某提出开车送阿雅回家,阿雅答应了。

­  陈某将车子开到滨海西大道附近,拐进行人和车辆较少的支路,又是将车门反锁并熄火,并要求阿雅让他抱一下。“我一边推开他,一边说不可能。”阿雅说,她极力反抗,被对方打了几巴掌,对方强行脱掉了她的衣服并在她身上乱摸一通。

­  此时的阿雅急中生智,她对陈某说:“这里靠近滨海西大道,车来车往的,在路边被人发现也不好,不如换个地方吧。”陈某住手,将车子开到另一个地方。阿雅谎称要小便,陈某同意了。阿雅一下车,立即大声呼救。有人听到喊声奔过来,陈某吓了一跳,连忙开车溜了。阿雅当即报警。2016年6月2日,陈某被捉拿归案。

­  近日,经法院判决,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检察官提醒】

­  网络交友有风险,相约见面须谨慎

­  检察官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综合本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陈某强奸阿丽既遂、强奸阿雅未遂。故同安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有风险,相约见面须谨慎。女性朋友对来路不明的网友切莫轻信,不要轻易单独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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