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院自付比例下降1% 参保人一年少支付1.2亿

海西晨报   2017-02-27 08:05

­  3月1日起,厦门医保住院自付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一个百分点。此次医保待遇调整覆盖厦门所有参保人,凡参加厦门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享受。

­  举例来说,3月1日后,本市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内小于10000元的部分,可报销93%,10000至20000元的部分可报销97%,大于或等于20000元的部分可报销98%。此外,外来人员门诊医保限额增加一倍,门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限额最高达2000元。连续参保两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所有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支付70%,个人只需自付30%。经测算,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可使参保人一年少支付1.2个亿,提高外来人员的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可减轻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约3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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