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消防招聘3名文职宣传人员 截止时间为2月15日
闽南网 2017-02-04 17:58
闽南网2月4日讯,据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息,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职宣传人员,从事消防宣传文字采写信息报道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
(二)自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文字基础,有从事文字工作、媒体采编工作者优先录用。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并通过招聘消防文员的体检。
(五)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3人(专职从事文字信息采写工作)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投放简历
请将个人简历发至329985692@(时间截止为2月15日),联系人:姜警官,咨询电话:0592-5302245
(二)面试、笔试
经初步筛选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和笔试。
(三)确定聘用人员
由厦门消防支队依据面试、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四、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并由宣传科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厦门市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薪资标准实行定级工资和工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三)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