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强制措施 让老赖无处可逃

厦门日报   2017-09-25 10:22

  执行法官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执行法警在失信被执行人家门口贴传票。

  失信被执行人的豪车也是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之一。

  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谎称自己有心脏病、口袋里揣着银行卡的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钱、家有豪车却不敢开车出门,原因无他,都是为了逃避生效裁判的法定义务。执行法官们见招拆招、主动出击,布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可逃。

  本期栏目,记者专访了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数位法官,为大家揭秘法院为执行到位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

  采取 拘留

  老赖招数1:销声匿迹

  应对:

  法官找出离婚协议书

  抓住转移财产蛛丝马迹

  房产果园都给前妻,几十万债务都留给自己,这份离婚协议书怎么看都有点不对劲。执行法官从协议书入手,顺藤摸瓜,找到了销声匿迹的失信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庄某(化名)的主业是做柚子生意,家里有成片的果园和加工厂。由于资金周转不灵,他欠下了近10万元债务,经过法院审判流程后进入执行程序。

  和其他“老赖”一样,庄某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称庄某在省内其他县市还有一套上百平方米的商品房,法官便驱车赶往当地进行调查。然而,房管局的档案显示,这套房子已经被过户到了庄某妻子的名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无法通过司法手段冻结其份额。

  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房产过户的原因是庄某与妻子在几个月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共有房产和果园全部归女方所有,而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则由庄某一力承担。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这份协议签订时,庄某已经欠下了大笔债务,若房产仍在其名下,很可能会被强制拍卖抵债。多个事实结合,让人怀疑庄某是否有转移财产之嫌。

  按照离婚协议书上注明的个人联系信息,法官终于找到了庄某。在得知自己转移财产的行径已经被勘破,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庄某当即表示愿意先还部分欠款。就在拘留所门口,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收到了庄某家属汇来的欠款,此案最终顺利执结。

  老赖招数2:临时装病

  应对:

  法官凌晨送医体检

  查无病症再送进拘留所

  “我有心脏病,你们不能拘留我!”说这话的可不是一位虚弱的老人家,而是血气方刚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可惜一到医院,他的谎言就被戳破了,法官连夜把他送进了拘留所。

  何某还不到三十岁就成了一家传媒公司的老板,也算年轻有为,可他干的事却不太地道。2016年,他因长期拖欠营销、客服等10名员工薪资被诉至法院,败诉后仍长期拒绝履行。

  被法院传唤之后,何某态度始终恶劣,打着zippo打火机,抽着中华烟,家里都是健身器材,却口口声声说没钱可还。法院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于当日23时许将其押往拘留所。

  一看法院动了真格,何某有点慌,但投机取巧的心理还是占了上风。他马上做出身体虚弱的样子,声称自己患有严重心脏病,不能被拘留,以为这样就能逃过制裁。没想到法官当即调转车头前往医院,花了一千多元办理全套体检手续,请医生鉴定何某的身体状况。这下何某真是撞到了枪口上,医生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半天,得出结论:还不到三十岁的何某身体状况非常健康,堪称强壮,连感冒都没有,更别提心脏病了。

  何某被拘留的隔天,其妻子就赶往法院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1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终于如数拿回。

  老赖招数3:耍横打人

  应对:

  不还钱就拘留

  欠款5万元,把对方打成重伤,既被判刑又被判赔43万余元,这名“老赖”的行径堪称自作自受。

  马某(化名)今年五十岁出头,没有固定职业。几年前他向老陈(化名)借款5万元,到期迟迟不还。老陈上门催债,他却比债主的火气还大,打伤了老陈的一只眼睛,造成其单目失明。

  此案被起诉至法院,最终判决马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3万余元,加上原本就欠下的5万元,一共要付给老陈近50万元。

  判决生效至今已经近两年时间,马某始终没有付过一分钱。思明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通知马某前来法院交代情况,其态度仍然十分恶劣,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见法警拿出手铐,马某这才知道法院是动真格了,马上哭天喊地地要求还钱,当场就汇了1万元,并向陈某承诺从当天开始每月还款1万元。

  强制 腾房

  老赖招数1:腾房后又住进原屋

  应对:法官贴封条 强制腾房

  已经被查封的屋子,为什么又住进了陌生人?原来是胆大包天的“老赖”搞的鬼。

  何某(化名)欠债达上千万元,其中由思明法院执行的案件标的额也高达四百多万元。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何某名下有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评估价格大约在800万元左右,当即查封了此处房产。

  当法官偕同评估人员前往涉案房产处进行估值时,却发现门外的封条被人撕毁,门锁也换成了新的。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何某自己偷偷撕掉了封条,又搬了进去。

  没住几天就被法官发现了踪迹,何某自己也做贼心虚。她当即写下具结悔过书,并承诺自动腾空房屋,交由司法拍卖清偿欠款。

  老赖招数2:占地经营餐馆 租约到期不搬

  应对: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帮助腾房

  出租时是近两百平方米的空地,回收时地面上已经多了简易搭盖的餐厅、厨房设备和生鲜食材。近日,思明法院执行局出动10余名法官和法警,从早上9点忙到晚上7点,完成了一次大型腾房行动。

  黄某(化名)夫妻于2014年租赁了一片近200平方米的空地,后在空地上简易搭盖起了大排档,经营餐饮生意。1年租约到期后,房东想要收回空地,但黄某夫妻始终拒绝搬迁,也没有继续支付房租。无奈之下,房东起诉至法院要求执行。

  受理案件后,思明法院执行局法官先遣散了在餐厅工作的人员,为强制腾房做好准备。其间,法官多次约谈黄某夫妻,跟他们做思想工作,说明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的必要性,以及拒绝履行的后果。经过法官的多次劝说,黄某夫妻终于同意在本月21日完成腾房交接。

  21日上午,思明法院执行局出动10余名法官和法警前往现场,与员工一起拆卸、搬空餐饮设施等物品,最终于当晚7时许完成腾房,并与房东办结交接手续。

  查封 扣押

  老赖招数1:财产大挪移

  应对:联动机制查控车辆位置

  “司法查封的车辆出现在南平某收费站!”收到警方的消息,主办法官马上组织人马驱车赶往数百公里外的浦城。这起民间借贷案件单是本金部分就高达1200多万元,被执行人一不申报财产状况,二不按照法院传唤到案交代情况,自打案件履行期开始就销声匿迹。此人名下有一辆奔驰车,主办法官依法进行查封,可车子早就被失信被执行人藏起来了,法院于是先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

  通过联动机制,系统发现这辆奔驰车出现在浦城的一个收费站,当地交警根据司法查封提示当场将其扣押。然而,开车的并非被执行人本人,而是他的另一个债主。原来,被执行人负债累累,被执行人已将奔驰车先抵给浦城的债权人。目前这辆奔驰车已经被拖回了厦门,正在进行司法评估,准备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老赖招数2:公司盈利进了私人腰包

  应对:查流水搜账簿 识破老赖招数

  地址还是那个地址,装潢还是原来的装潢,连前台的服务员都还是同一批人,酒店名字却被改头换面,这究竟是换人经营还是伪装?通过查账抽丝剥茧,法官找到了蛛丝马迹。

  岛内某酒店因民间借贷负债数十万元,案件由思明区法院执行。经过调查,法官发现这家酒店其实已经成了“空壳”,没流水,没盈利,也没有多少可供变现的资产,执行价值不高。后来酒店还莫名其妙地换了个名字,也不知道是换人经营还是老板跑路,疑点重重。

  就在所有人都一筹莫展时,法官找到了一个重要线索:这家酒店的POS机有问题!原来,通过POS机刷入的款项并没有进入公司工商登记的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转到了省外的某个个人账户中。法官沿着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查到这个个人账户与酒店的原法定代表人有实际联系。也就是说,酒店不是没盈利,而是盈利都直接进了老板的荷包。

  根据这条重要线索,法官当即查封了酒店的所有会计账簿,目前本案仍在继续执行当中。

  【相关】

  一天对19人

  采取拘留措施

  9月13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其中,思明区人民法院兵分五路强制执行“老赖”,五路人马共找到19名拟拘留的被执行人,并将他们带回法院。

  拘留决定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被带回法院后,19名被执行人中有的当场还款1万多元,有的当场还款10万元。

  据悉,9月份以来,思明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升级,每周都有集中性的强制行动。13日的行动共出动干警职工40人,法警大队出警20人配合,出动警车5部,兵分五路开展拘留、腾房统一行动。

  据统计,被拘留的19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2人当场履行完毕,1人达成和解协议,1人部分履行并达成和解,2人承诺履行。此外,法院还成功腾房2件。(文/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思法宣

图/思明区人民法院提供)

  【链接】

  法院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扣留、提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理中亦有情理

  带着温度执行

  在对态度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毫不留情地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同样根据案件情况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情况“因案制宜”,不搞“一刀切”,让执行工作能更顺利展开。

  近日,思明法院收到了一名被执行人寄来的感谢信。他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突然身体不适,执行法官当即将其送往医院,因得到及时救治,有效避免其病情恶化。这位失信被执行人对这一温情执法行为表示由衷感谢。以下是感谢信的部分内容:

  “到拘留所时由于我的身体很不适,高压高至176,不能在拘留所拘留,执行局林旺坚法官和宋祥宁警官冒着大雨带我到第二医院检查身体。当时医院就诊病人实在多,我们一到医院从挂号到初步检查完已经是下午两点多,林法官和宋警官不厌其烦、忙前跑后为我办理各项手续,连午饭都顾不上吃。”

  “两位工作人员爱护的及时之举给我的身体治疗争取了非常宝贵的时间。我曾因高血压患脑中风,由于送医及时,医院采取紧急治疗控制了病情恶化,医生告诉我如果晚些到医院会再次引发脑中风而且是中度,会瘫痪。”

  “林法官、宋警官的正义高尚情怀品德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携全家向他们二位说声谢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最高补助6000万元 厦门市出台新政策推动人
  • 厦门地铁发布“出行+”活动 市民可享“一分
  • 2025厦门人工智能产业“四链融合”项目对接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