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家政工擦洗时玻璃窗从25楼掉下 公司至今未进行赔偿

厦门晚报   2017-01-18 17:03

­  玻璃窗掉下后,只好这样先将就着

­  厦门晚报讯 近日,市民庄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称自家窗户被小羽佳的家政工推出去了,从25楼砸到地面。“幸好没砸到人,不然麻烦大了。”庄女士说,半个月过去了,家政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进行赔偿。

­  讲述

­  窗户突然坠落,家政工和保姆都惊呆了

­  庄女士家住在湖光路快乐佳园25楼,快过年了,她想给家里来次大扫除。去年12月27日,她找到小羽佳,让对方派人来清洁她家中的所有窗户。

­  第二天下午,家政工如约上门服务。傍晚6点多,家政工擦书房的窗户时,庄女士吩咐保姆跟在家政工旁边,帮着把地上的水渍拖干净。庄女士正在吃饭时,突然听到惊叫声,她扭头一看,发现书房的窗户空了一块。“那个家政工站在窗户旁边呆住了,保姆在一边也惊呆了。”原来是窗户掉到楼下了。

­  窗户正下方是马路和幼儿园,庄女士马上慌了,她立即跑下去。所幸幼儿园早已放学,玻璃窗只是砸在幼儿园的雨棚上,没有伤人。

­  交涉

­  家政工起先不认账,将责任推给保姆

­  庄女士随后与小羽佳联系。“一开始,家政工完全不认账。”庄女士说,对方一会儿说是她家保姆将窗户推下去的,一会儿又说是窗户本身有问题。

­  最后,小羽佳方面提出,愿意赔偿2000元作为维修窗户的费用,另外幼儿园的顶棚也由他们处理。庄女士不同意。

­  回应

­  已表达赔偿意愿,对方要求过高难满足

­  昨日,记者联系小羽佳的负责人邵先生。邵先生说,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当时保姆与家政工是一起进行窗户清洁工作的,由于现场没有证据,究竟是谁将窗户推下楼的,谁也说不清楚,应当是共同责任。

­  邵先生说,综合庄女士和楼下幼儿园的说法和诉求,小羽佳给出了3000元的赔偿方案,其中2000元赔给庄女士,1000元用于帮助幼儿园修雨棚。“但庄女士不满意。”他说,“庄女士的意思是墙也要给她换了,还要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这有点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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