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规划委拟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 1月5日截止报名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规划委拟公开选调本市机关工作人员3名。选调名额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3名,其中市政交通规划业务干部2名、办公室会计1名。
选调面向本市机关单位,以下单位除外: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司法局、司法强制戒毒所、镇级机关及群团机关(不含工会、团委、妇联机关)。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学历专业要求:
1、市政交通规划综合业务岗位
土建类: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技术;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城市交通运输;
2、办公室会计岗位
会计与审计类:会计硕士,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企业财务管理,电脑与财会,税务会计,营销与会计,企业会计与税务,涉外会计;
有意者可登陆厦门市规划委网站,下载填写《厦门市规划委员会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本人2寸免冠照片1张和本人自述文字材料1篇,本人独立完成的的文字材料1篇(规划业务岗位提交有关厦门规划、城市设计和市政交通的分析材料1篇,会计岗位提交材料可自选题材),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直接到市规划委组织人事处报名,或通过邮寄个人资料方式报名。邮寄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市规划委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12。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由市规划委组织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由市规划委组织人事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经考察能胜任工作、体检合格,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并上报有关部门正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若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暂时空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