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家!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7日,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获得省民政厅颁发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今年9月正式施行后,我省首家获得该证书的机构。
根据《慈善法》规定,今后社会组织要想公开募捐,必须先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进而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为贯彻《慈善法》精神,落实有关“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决定,市教育基金会设立新闻发言人,将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座谈会,向媒体通报情况,接受监督。
市教育基金会成立至今已有28个年头,保持了资金管理和使用“零投诉”的记录。在资金管理上,基金会发挥理财小组的“咨询”与理事会集体决策的作用,但凡大款项的使用,都需经过一定的程序。基金会对每笔捐赠款的使用,都征信于捐赠人,取得捐赠人的认可与信任;对奖助的项目和对象的确定,走规范的议事程序,把结果及时地通过网络或书面向捐资人报告,并在社会公示,做到诚信、透明。
市教育基金会每年公益性支出达到上一年总收入的70%以上,行政性开支则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10%”,只占3%以下。“如此精打细算,就是为了拿出更多的钱帮助需要的师生。”市教育基金会介绍,今年1-9月,该基金会共奖助师生4501人达138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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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参与结对子 给贫困生更多温暖
今年5月,市教育基金会完成了换届。本届理事会强调,对受助师生不仅要给予金钱的资助,还要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其中,有个值得一提的新举措,基金会还请一批企业家和贫困大学生结对子,“女大学生跟女企业家,男大学生跟男企业家”,目前已有24对。这些企业家给予大学生的帮助,更多的是非物质方面的。比如,带这些大学生听音乐会、参加社会活动、为他们提供假期兼职工作机会等,不少受助贫困大学生因此变得阳光起来。
(新媒体编辑: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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