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约车意见稿出台 网约车数量或减少价格可能升高

台海网   2016-10-30 09:15

­  顺风车、拼车每车每日合乘不超过4次

­  国家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事互助行为,是一种共享出行方式,不纳入网约车管理。

­  为了防止平台公司以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含顺风车、拼车)信息服务为名变相从事网约车运营或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行为做出规范,要求独立设置合乘软件、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不超过4次、合理分摊费用和设置计费方式、签订合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等。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1月26日零时起 厦门珠海将首次实现高铁直达
  • 全国首个“央地涉案财物融合管理中心”在厦
  • 2025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评选结果公布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