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约车意见稿出台 网约车数量或减少价格可能升高
台海网 2016-10-30 09:15
顺风车、拼车每车每日合乘不超过4次
国家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事互助行为,是一种共享出行方式,不纳入网约车管理。
为了防止平台公司以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含顺风车、拼车)信息服务为名变相从事网约车运营或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行为做出规范,要求独立设置合乘软件、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不超过4次、合理分摊费用和设置计费方式、签订合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