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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修订评价商店政策差价补贴改为以奖代补

2016-08-10 16:1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10日讯(闽南网见习记者 袁静静)近年来,厦门市菜篮子建设,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方位市场供应保障长效机制,打造“幸福厦门”,取得显著的成效。今天上午,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凤清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谈“蔬菜供应基地建设”,并与网民在线交流。以下是张副局长与大家在线交流过程。

“菜篮子”调控基地92

  厦门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逐步增强水叶菜、芽苗菜等调控基地,不断提升“菜篮子”产品的供给能力。全市现有“菜篮子”调控基地92家,其中:蔬菜调控基地35个,基地规模4.3万亩,(其中本市26个,1.88万亩;外埠8外,2.4万亩)水叶菜应急调控基地1个,规模300亩;工厂化的芽苗菜基地2个,日产量80吨。生猪基地36个,规模51.75万头;禽蛋基地6个,生产规模4570吨,水产品基地9个,基地规模3.28万亩;海捕船4个,捕捞量15.8万吨。

  除农业部门生产种植方面的政策外,“菜篮子”蔬菜基地还可享受“菜篮子”调控基地政策。2014年出台了《厦门市“菜篮子”调控基地供应量认定细则》,按调控基地对本市的供应量享受补贴,基地蔬菜产品进入我市批发市场的,可按吨享受供应量补贴;水叶菜基地视建设规模产能可申请以奖代补。今年原有政策已到期,新政策将在供应量补贴基础上,更加精准、简易、安全。

  截止去年底,共兑现政策资金4000多万元,惠及企业234家次。 厦门市菜篮子政策出台后,吸引了大量本外埠基地参与认定,35家蔬菜基地,仅3家基地(本地2家,外地1家)未申请资金补贴,资金惠及率91.4 %。

蔬菜保供稳价四方面新举措

  市菜篮子办做好沟通协调,将从蔬菜生产、流通、消费、调控等四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生产环节。市农业局拟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蔬菜生产种植。一是已起草都市农业规划,其中厦门北部为生态休闲区,中部地区为种植业区。二是拟定新的农业基础设施实施办法。办法针对厦门市蔬菜尤其是水叶菜生产提出几种设施农业补助类型,并针对性利用市生猪退养原生猪养殖场的农用地发展蔬菜生产,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拟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财政补助比例。

  第二、流通环节。提升蔬菜批发市场公益性,更好地发挥批发市场在蔬菜保供稳价工作中的“蓄水池”作用。完善闽夏、中埔批发市场公益性服务功能,切实降低蔬菜批发交易成本。

  第三、消费环节。完善蔬菜零售网络,发挥保供稳价直接作用。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鼓励产销对接。完善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建立蔬菜价格公示制度。

  第四、应急调控。定向调控与相机调控相结合,提高蔬菜调控水平。锁定时间、品种调控,重点做好“淡、灾、节、突”和水叶菜的调控。发挥夏商主渠道调控作用,建立健全蔬菜生产、流通、消费的供应链体系,发挥调控主渠道示范带头作用。制定和完善本市蔬菜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建立与气象部门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相关联的启动机制。

修订平价商店政策

  厦门市发改委修订平价商店政策:

  一是原启动门槛不变,将启动时机由“先批后启动”修改为“先启动后报备”,以增强调控措施的时效性。

  二是将平价商店设立的主体由原来多种经营主体的企业参与修改为以厦门市国企夏商集团下属的夏商民兴超市(现已有26家)为主体,平价商店的布点由夏商集团牵头落实。其他类型超市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三是修改扶持与监管机制。将现行差价补贴机制修改为以奖代补方式。根据日常对平价商店运营的监管和考评情况,按每年一次提出给予夏商集团和其他自愿加入平价商店的经营企业资金补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在平价商店专项经费中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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