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部分人员可免五项殡葬费用 最高限额2300元

2016-07-26 07:36 来源:海西晨报 0

­  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近日,《厦门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丧葬费用补助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稿》)出台。《办法修订稿》规定,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一年的暂住人口(限在厦死亡并且火化的),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化,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用补助的,可以免除其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  这五项基本费用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运输费、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以上费用免除金额根据市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变动而调整,免除时据实结算,最高限额为2300元。

­  若是本地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且未领取丧葬补助的,可自办理火化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并提供外地殡仪馆出具的殡仪服务收费票据和清单,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未来三天暑热不减 明后天最高35℃
下一条:厦门中华儿女美术馆 明日将推出莫也油画作品特展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