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实施地表水考核制度 考核排名靠后的将被约谈
-集美坂头水库
今后,全市的地表水都要实行考核,各区治理的情况如何、得分及排名,都将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公布。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厦门市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目的为落实各区政府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深入做好全市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
本办法中的“地表水”指分布于陆地表面的各种水体,包括全市溪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主要湖(库),将重点对相关断面进行监测。
据了解,断面水质监测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设有自动监测站的考核断面,取考核时段自动监测有效均值与手工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监测结果;尚不具备自动监测条件的,以手工监测结果为准;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取两个月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监测结果。各断面水质每两个月进行监测、考核评分。
按照考核办法,每两个月,对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幅度超过20%的断面,由市环委会办公室向区政府通报预警;实行我市水环境质量约谈制度,对连续三次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后两名且水质下降的区政府和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常规约谈由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约谈情况,重大事项由市政府组织约谈。对年度水质类别未达考核目标的断面,经信、发改、环保等部门可以暂停办理相关行政区域内增加相应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除外)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对水质未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且持续恶化的,按有关办法追究责任。
地表水
包括全市溪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主要湖(库)。
考核内容
考核针对的是溪流交接断面(包括入海断面)、列入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其他断面(国考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湖(库)断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小溪流断面。
断面水质考核内容包括水质现状类别和指标变化情况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