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7月起开展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
2016-07-11 10:0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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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林止微)从厦门市纪委获悉,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前头做表率。
专项清理对象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编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做到“全覆盖、全清理、全整改、全承诺”。清理内容主要为纪检监察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向纪检监察干部本人的下属、监督对象或工作对象借款、出借资金,纪检监察干部本人是否存在为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等营利活动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清理旨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防止利益冲突,遏制谋取私利,做到挺直腰杆作表率、心无旁骛履好职。
据悉,专项清理工作从7月开始至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填报、自纠整改、全员承诺和建章立制四个步骤,市纪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应逐项对照清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无此类清理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填写个人无专项清理内容的情况报告并签名,对需要纠正的,应采取归还(收回)借款、解除合同、退出担保等方式进行整改,个别一时无法完成的,应作出说明,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如实填写整改情况报告表。整改完成后,各清理对象应填写承诺书,承诺不存在或不再发生清理内容所列行为。对瞒报漏报、拒绝整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专项清理后出现反弹的,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并追究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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