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三五”城乡低保标准将增长 每年提高350元
2016-05-22 08:32 来源:腾讯大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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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民政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出炉,明确了未来五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增长计划,城乡低保标准将更好地与经济、物价水平相适应。
按照规划,我省“十三五”期间城市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来确定,这就意味着随着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也会相应增长。不仅如此,城市低保标准的折算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以我市今年1月份执行的《厦门市民政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方案》为例,厦门城市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0.7%来确定,这个比例在全省范围内来看是相当高的,而“十三五”期间,这个比例还有望更高,最高可达42%,此举有助于让更多的困难家庭获得更多的社会救助。
农村低保方面,省里计划标准每年提高350元,不过,厦门早已经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农村低保金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派记者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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