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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求饶老板念旧情帮隐瞒 民警发现后追查出真相

2016-05-20 15:36 来源:厦门晚报 0

­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她偷了老板和同事的现金、首饰后,假称店里来了小偷,老板真的报了警,她又害怕了,赶紧交出赃物。老板念在平时情分上,向警方隐瞒了实情,没想到民警很快就发现了破绽。

­  44岁的彭某来自湖北,在厦禾路一家足浴店上班。她和老板阿霞、同事晓月的关系都不错。去年12月18日,她注意到阿霞和晓月把包放在了前台的抽屉里。当天傍晚5点多,趁阿霞和晓月不在,彭某悄悄把抽屉下的木板掰开,偷走了晓月放在抽屉里的1000元现金和4件黄金首饰。她又从阿霞的手提包里偷走了2700元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

­  阿霞和晓月回来时,彭某假装很惊慌的样子,说前台的抽屉被人动过手脚,可能遭贼了。阿霞和晓月赶紧打开抽屉,果然发现自己包里的贵重物品不见了,于是立即拨打110报案。

­  眼看警察就要到店里来了,彭某很紧张,觉得自己的偷窃行为很可能被查出来,于是向老板跪地求饶,说自己是一时糊涂犯了错。她把偷走的现金和首饰全部交了出来,请求阿霞和晓月别让警察抓走她。

­  阿霞和晓月念在平时与彭某的交情,决定原谅她。当警察到场后,她们只说前台抽屉小偷翻动过,但没有提彭某。没想到,民警无意中发现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金饰和大把现金,觉得可疑,一追问,彭某和阿霞、晓月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彭某交出赃物后,她们还没来得及收好,民警就来了。

­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彭某虽然事后主动归还财物,有坦白、退赔等情节,但是她已经完整地实施了盗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盗财物价值达1.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最终,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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