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广新局通报批评两起违反规定的问题
2016-05-16 10:04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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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文广新局就厦门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存在的两起违反规定问题,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违反规定公款吃喝。2014年12月25日上午,厦门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召开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例会后,以欢送即将退休职工的名义,在思明区白鹭宾馆旁的小舒友美食餐厅用午餐。厦门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总经理兼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鹭雄等12人参加用餐,餐饮消费1114元,餐费在厦门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报销。
违反规定将公款转入私人账户再缴入公司账户。2011年5月至2015年9月,因公司房产承租人在缴纳房租时无法通过ATM机对公转账,为及时收取房租和方便承租人缴纳租金,厦门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主要领导(已去世)同意将部分房屋租金转入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出纳詹立敏个人银行账户,再从詹立敏个人银行账户提取租金,以现金方式缴入公司账户。
针对上述问题,已责令参加用餐人员按人均92.83元全额退回报销的餐费,厦门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按照财务规定将租金全部直接缴入单位账户,并对徐鹭雄、詹立敏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查,将有关问题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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