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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僵尸车”乱象引重视 警方查扣26辆城管也来清理

2016-05-07 09:01 来源:海西晨报 0

­  “僵尸车”整治 需迈4道坎

­  “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占用有限的停车位,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相关部门雷厉风行进行整治,但该现象依然难以根治。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表示,目前厦门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今后产生的僵尸车有可能会更多,要更好地对“僵尸车”进行治理,有必要建立长远机制。而一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交警表示,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四道坎要过。

­  问题1

­  是不是“僵尸车”

­  时间上不好界定

­  根据2014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时间持续超过48小时的,可以界定为“僵尸车”。

­  一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交警表示,“持续超过48小时”不好界定和取证,“因为停车位旁没有计时器,也没有持续录像来证明该车48小时都没移动过。如果有车主故意把车挪动一下,再停回原位,就不能说其超过48小时。”

­  问题2

­  想要强制拖车

­  缺乏专业设备

­  如果认定一辆车是“僵尸车”,并准备将其强制拖走,那专业拖车人员和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  该交警表示,“僵尸车”大都存在轮胎损坏、方向盘锁死、车身破旧严重等问题,导致拖移“僵尸车”的难度比拖正常违停车辆来得大,需由专业施救人员和设备拖移,且拖车所耗费的时间较长。但目前,交警部门没有专业施救人员操作施救设备。

­  “如果交警要拖移‘僵尸车’,需提前跟施救站沟通,让他们提供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支持。”该交警说,“如果他们当天没法抽调出人员和设备,那我们只能等他们通知。”

­  同样的,城管部门也没有专业的拖车设备和施救人员,也会碰到“这道坎”。且城管部门没法自行查找到车主的相关信息,一旦要通知车主自行把车挪走时,还要找交警部门配合。

­  问题3

­  销毁一“僵尸车”

­  至少需要半年

­  把“僵尸车”拖到车场,接下来又有“麻烦事”。这些车都是车主的私有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所以,‘僵尸车’不能直接销毁,不然到时当事人跳出来要车就麻烦了,而要走一个法定的程序后才能销毁。”该交警说。交警到现场后,会开具《违法通知书》和联系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联系不上,交警会向110报备,并依法把“僵尸车”强制拖移。如果当事人逾期没来处理,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仍没来处理,“僵尸车”将被上缴财政部门统一销毁。“这个程序走下来,要把一辆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销毁,至少要半年。”

­  问题4

­  停车场地饱和

­  无处放“僵尸车”

­  被强制拖移的“僵尸车”停放在交警车场内,销毁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至少要耗费半年时间走流程,这些“僵尸车”还是继续占着位置,只是所占位置从道路或小区,换成车场而已。

­  “目前,虽然厦门各区和交警支队都有车场,但车场内不只是放‘僵尸车’,还要放交警平时查扣的车辆、事故车等。据我了解,现在车场都处于饱和状态,甚至不够用,导致即使有‘僵尸车’出现,交警要拖的话,也会出现无处安放的尴尬局面。”该交警说,“那些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长时间占着位置,直接导致车场的良性循环利用受阻。”

­  记者从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他们目前在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行动的方案时,有跟辖区交警沟通过,也碰到场地不够的“坎”,目前正在协调如何解决应对。(记者 陈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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