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国率先对“多规合一”立法 管理规定下月起施行
2016-04-29 08:1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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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29日讯 昨日上午,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率先在全国对“多规合一”进行立法。
《规定》共38条,分为总则、空间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监督与责任、附则5章。“多规合一”就是要让规划“不打架”,依据《规定》第二条,即要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法规明确了各个行政部门的职责。
“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被写入《规定》当中,作为编制规划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保障981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规模;控制640平方公里的城市开发边界规模,城市开发建设不得突破开发边界范围和规模;保育五缘湾、万石山、蔡尖尾山、马銮湾、杏林湾、美人山、同安湾、下潭湾、东坑湾、九溪等十大山海通廊;保护海域滩涂,改善海域滩涂生态环境等。(海都记者 陈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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