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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月九名开车人因同一原因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2016-03-30 08:49 来源:看厦门 0

­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近年来,随着我市警方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每年都有大量人员因涉酒、涉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暂扣、吊销驾驶证。

­  厦门新闻广播记者29日下午从警方了解到,2014年以来,本市共有2000余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原因被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其中,有部分人仍然心存侥幸,无证或使用假证等继续驾驶机动车,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  ▶今年3月,市公安局特勤大队组织开展吊销、注销驾驶证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车上路的人员实施拦截查处,取得明显成效。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28号,警方共查获无证驾驶人员9名,分别处以10日以上行政拘留和罚款。

­  典型案例1:

­  2016年3月9日10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于海沧区沧虹路口抓获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嫌疑人齐某生。车辆:凯迪拉克,车牌:闽DD975*,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天。

­  前科:2015年09月25日23时20分许,海沧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沧林三路路口设卡检查时,拦查到一辆车牌闽DD975*小型汽车,民警当场对小轿车驾驶人齐某生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齐海生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阈值为152mg/100ml,2015年09月29日,经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齐某生的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63.51mg/100ml,已达醉酒驾车标准。

­  典型案例2:

­  2016年3月15日7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在思明区槟榔路安平路至湖滨东路段查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涂某辉。车辆:奔驰车牌:闽D6H98*,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天。

­  前科:2015年05月12日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涂某辉驾驶闽D6H98*小型普通客车,在湖里区东渡路滨北路口至海山路口路段被民警拦查,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其酒精含量,测试值为164mg/100ml。后民警将其带至仙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00mg/100ml。

­  典型案例3:

­  2016年3月21日20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在海沧大桥大屛山隧道收费站设卡拦查一部涉嫌无证驾驶车辆闽D20Y7*,当场查获嫌疑人郭某波(男,1980生人,湖北远安县人),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日。

­  前科:2014年11月11日凌晨2时40分许,郭某波在思明区嘉禾路莲岳路口的湘江红酒楼喝酒后,驾驶一辆银色长城牌SUV越野车途经湖里区嘉禾路东方巴黎广场路口时被在该处设卡检查的民警查到,经现场吹气检测郭某波的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经仙岳医院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是郭某波的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

­  典型案例4:

­  2016年3月22日8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于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龙山北路口抓获涉嫌无证驾驶的嫌疑人林某强,车辆:白色雪佛兰,车牌:闽D3Z51*,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日。

­  前科:2015年1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民警在思明区莲前东路加州商业广场段瑞景商业广场一侧进行日常工作巡查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该人名叫林某强(男,25岁,福建省龙岩市人),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思明区莲前派出所接受调查。

­  典型案例5:

­  2016年3月22日8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思明区常明路莲岳路口查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林某亮,车辆:灰色大众 车牌:闽D69R8*,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日。

­  前科:2015年06月10日22时00分许,林某亮酒后驾驶闽D69R8*号轿车在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铁路桥路段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03mg/100ml血。司法检验报告书检验结论是送检的林某亮血样中检出乙醇,乙醇含量为246.58mg/100ml血。

­  典型案例6:

­  2016年3月16日15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于仙岳路文化艺术中心附近抓获涉嫌无证驾驶的嫌疑人张某耀,车辆:本田crv,车牌:闽DPT09*,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天。

­  前科:2014年12月05日凌晨2时43分许,张某耀驾驶车牌号为闽DPT09*的小轿车途径湖里区嘉禾路吕厝路口时被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其吹气检测,气体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经仙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是135mg/100ml。

­  典型案:&:

­  2016年3月23日15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在思明区禾祥西路豆仔尾路口查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且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陈某,车牌号为闽DB151*P的黑色卡迪拉克轿车,暂扣车辆,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

­  前科:2015年9月3日23时46分,陈某在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闽D151*P的小轿车行驶至思明区西堤南路至西堤东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156mg/100ml,属醉酒驾驶。

­  典型案例8:

­  2016年3月23日10时50分许,市局特勤大队于湖里区长乐路设卡拦查一部无证驾驶车辆闽DB53*B,当场查获涉嫌无证驾驶的嫌疑人陈某兴(男,1985生,厦门人),暂扣车辆,行政拘留10日。

­  前科:2015年2月27日22时许,陈某兴酒后驾驶闽DB53*B的小轿车经过思明区云顶中路加州建材城门口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对陈某兴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8mg/100ml。现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提取陈某兴的血样进行血液酒精浓度鉴定,鉴定结果为:259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失驾”人员仍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在保险合同中,“失驾”被视为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选择逃逸,极易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同时受害人也难以获得正常的经济赔偿。

­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二)至(八)略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  (来源:厦门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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