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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上访跳窗进入办公室 张嘴啃咬法警

2016-03-26 12:04 来源:厦门晚报 0

  洪某到法院上访,等得不耐烦了,他居然跳窗进入办公室;法警前来制止,他竟然扑上去咬住法警的右肩,致其受伤。近日,因犯妨害公务罪,洪某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这是我市宣判的首例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妨害公务案件。

  ­2015年10月12日上午9点多,洪某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不久,就发生了上面那一幕。监控显示,9点12分01秒,洪某不顾工作人员劝阻翻窗;9时13分05秒,法警劝阻,洪某坐在接待室办公桌上拒绝离开,并大声叫骂;9点17分,法警将洪某带出信访接待室时,洪某啃咬一名法警的右肩部。事后鉴定,伤口直径约3厘米,属轻微伤。

  ­开庭时,洪某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他说,是法院的工作人员约他见面,听取他的上访意见,而他不能进入接待室,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法警有过错,他无罪。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遵守人民法院制度和办公秩序,不但是人民法院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洪某是受约而来,但与其来访后的过激行为并无直接关联;其次,结合本案监控录像等证据可以证明,洪某违规翻窗进入、滞留接访办公室、推搡法警、啃咬法警的一系列过程中,法警始终保持了克制,多次劝离无果,为履行保障法院工作场所正常秩序的职责,法警才采取强制措施将洪某带离,无过激或不当行为,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

  ­法院认定,法院工作人员及法警不存在过错,洪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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