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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2016-03-23 11:08 来源:厦门网 0

  3月22日,福厦门市委反腐办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指出,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元旦春节期间4起驾驶员公车私用问题,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清明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管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进行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时,要加强自律,遵守公序良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比阔气,不使用公款、公物、公车,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向下属或其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公济私”,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政风社风转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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