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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走醉汉手机还让失主“赎回” 因盗窃罪获刑四月

2016-03-03 10:01 来源:海峡导报 0

  一无业男子趁醉汉在小区石凳睡着时,捡走其掉落在地上的手机,随后还要失主花钱“赎回”手机。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捡手机的男子因犯盗窃罪获刑。

  张某今年28岁,无业,来自晋江一个农村。2015年8月15日凌晨2时左右,张某来到思明区翠湖村小区,趁被害人林先生酒醉,在小区的石凳上熟睡之机,盗走林先生掉落在地上的一部“华为”牌P8PLUS型手机,该手机价值3101元。

  张某捡走手机后,有意不关机。等到被害人林先生醒来后,给自己手机打电话,张某接电话后就开始要钱。张某要求,林先生拿1800元赎回手机。

  随后,林先生根据张某要求,来到厦门北站“赎手机”。当双方隔着铁栏杆交易谈判时,因旁边的门打开惊动张某,张某当场逃跑,导致埋伏的警方抓捕未果。但最终,被告人张某在晋江的家门口被警方抓获归案。同时,警方还从他身上缴获涉案被盗手机。

  张某落网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缴获的手机已发还给被害人林先生。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0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他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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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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