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厦门城市总体规划 要求控制城市规模
闽南网2月23日讯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厦门总体规划》),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并具体提出八方面要求,包括要求厦门控制城市规模、保护好厦大等早期建筑等。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本报2015年1月31日曾作报道
据悉,《厦门总体规划(2011—2020年)》草案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公示(本报2015年1月31日曾作报道)。该规划指出,到2020年,厦门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且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一岛一带双核多中心”的组团式海湾城市。
【城市定位】
发挥海丝门户城市作用
此次批复,国务院在原则同意厦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求厦门市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厦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同时,批复还强调,《厦门总体规划》的实施,厦门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城市规模】
到2020年,人口控制在500万以内
批复指出,在厦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需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漳泉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同时,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厦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到2020年,厦门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
据悉,依照《厦门总体规划》,厦门将构建“一岛一带双核多中心”的组团式海湾城市。500万人口分散于五大组团。除了五大组团、“一岛”(指厦门岛)外,“一带”指环湾城市带,“双核”为厦门岛和厦门东部两个市级中心;“多中心”是指各区级中心。
【基础设施】
做好停车场布局,建设海绵城市
在基础设施方面,批复要求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根据批复,厦门需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实际上,《厦门总体规划》已对厦门的基础设施体系做出明确的规划建设,包括建设“两环八射”快速路系统、13条跨海通道、地铁成网195公里。
此外,批复还要求厦门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历史文化】
保护好鼓浪屿、厦大等早期建筑
批复提出,厦门应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
此外,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海都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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