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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官方出具的购房证明 去年购的房现在仍可落户厦门

2016-01-05 07:31 来源:海西晨报 0

  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而这对于不少在厦门买房落户的市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影响,而根据权威统计,在购房落户政策取消前,厦门也迎来了一波买房高峰。

  根据易居CRIC提供的数据,11月厦门商品住宅以3753套、43万平方米的成交量收官,环比上涨近四成,同比超六成,达到2014年1月以来的最高值。2015年前11个月,厦门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成交295.20万平方米,成交量有望轻松赶超2014年的312.42万平方米。而根据市国土房产局的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厦门一手房销售量48238套(418万平方米),二手房43552套(459万平方米),同比2014年,也有较为明显的上涨。

  国土房产局提醒市民,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市民只需在“厦门网上房地产”网签时提交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以网签时提交的备案时间为准。

  对于在201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已购买厦门商品住房的市外人员(含岛外),只要市国土房产局出具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具的档案摘录证明,即便到了2016年1月1日之后,仍可以按照购房方式办理落户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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