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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法实施 截至昨日19时首日共处罚1542起

2016-01-02 08:30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开始实施。截至昨日19时,共处罚1542起,其中,大车78部,小车1226部,其它车型286部,主要违法类型为:

  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595起;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534起;逆向行驶的227起;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126起。

  首部被抓拍车辆是凌晨00:01:13,在莲前西路与云顶中路交叉口东进口,闽DFF0×6,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女司机弃车高架上

  地点:仙岳路时间:凌晨2时

  凌晨2点,仙岳路高架桥上,桥隧交警大队的民警刚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看见对面的车道上,有一部车停在路边,车子打着双闪,但车上却没人。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女司机梁小姐出现,声称车子坏了,手刹抱死,无法前行。情急之下,她打电话给在修理厂的朋友求救,但对方找不到她的方位,手机又没电,她只好下车徒步寻找。

  经查,梁小姐在“车子抛锚”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弃车离开。民警根据“修正案”规定,对其罚款1000元。

  民警提醒,车子发生故障以后,市民要先拨打110报警,并在车后设置好警示牌。

  一脚油门500元没了

  地点:莲前西路时间:上午8点多

  昨天上午8点多,市民肖先生准备去瑞景接一个朋友。车子开到金尚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时,路上的车子有点多。等到肖先生过路口,正好是绿灯转黄灯、黄灯变红灯的刹那。肖先生一脚油门,赶在最后的关头闯过。

  不料,到了中午,肖先生手机收到了短信提醒,他的车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拍了(罚款500元、记6分)。“第一天就送钱了。”肖先生很懊恼,他知道新的处罚标准今天启动,但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外地车主摔年检标志

  地点:翔安隧道口时间:将近16时

  昨天将近16时,离翔安隧道出岛的洞口还有300米左右,一部广东牌照的车子停在路边。

  桥隧大队快速路中队的交警上前告知司机,这属于违法停车。司机解释,他们是从广东潮州过来的,不认识路,在等同伴来带路,车子没有熄火,也没有停下,而是在缓慢行驶。但是,民警和导报记者都同时看到,车子明明就停在路边。

  民警还发现,车子未在车窗角落粘贴年检标志,许某态度恶劣,拿出年检标志,往民警的胸口拍,还恶狠狠地把年检标志摔在车盖上,被民警警告。

  交警吴秋明提醒,仙岳路高架桥上、翔安隧道内违法停车,将罚款1000元,虽然许某停车的位置没有在高架桥上或隧道内,但是他停车的区域是在白色的导流线上,属于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最终,许某被处罚款15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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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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