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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饭时断水因前住户欠费4年 违约金就要3600元很要命

2015-12-16 10:21 来源:厦门日报 0

  “中午要煮饭的时候,发现停水了。邻居都好好的,去查看了一下,发现连水表都被拆走了。”前日,住在海沧三源弘小区的叶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自家的水表被人拆了。一切源于前房东欠了千元水费未缴。

倒霉!

  前住户没交水费 交房后失联

  “早上起来刷牙的时候还有水,等中午要煮饭的时候,就我们家没水。”叶先生称,11日中午发现自家的水表不翼而飞了。“后来发现是水务部门拆走的,因为欠了1800多元水费没缴。”水务部门称,要恢复供水,叶先生需要缴清所有欠费。

  叶先生的住房是2012年底买的二手房,房子过户了,但水表一直没过户,前房东还欠了不少水费。“买房的时候,前房东说会解决的。交房后,却失联了。”

  叶先生称,水务部门不让他换新水表。“我要去交我的水费,工作人员却要求我缴清全部水费才可以,我觉得不合理,就也没交了。”

要命!

  欠了4年 违约金要3600元

  “该用户2011年9月-2015年11月期间未缴水费,共欠费1812.20元,违约金3661.20元,总欠费5473.40元。”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数次催缴未果,本可以强制停水,但本着服务民生,一直未实施。”

  水务部门表示,他们根据《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采取了停水措施。不过,停水当晚,他们又恢复供水。

  前日,记者联系水务部门与叶先生沟通协商,水务部门表示,叶先生的情况比较少见,只要叶先生缴清自己所用的水费欠款,便可为其更换水表。前晚,叶先生说他已缴清自己的欠费,水务部门将为其更换水表。

>>律师说法

  应先缴清欠费 再向前房东追讨

  “叶先生在得知前房东有欠款未缴的情况下,有义务把所有欠款都缴清了,避免损失不断增加。否则叶先生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表示,叶先生可以先缴清欠费,再通过法律途径向前房东追讨相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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