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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4日起 二代证、户籍迁移等业务回归派出所办理

2015-12-14 15:33 来源:厦门网 0

  (七)户口迁入

  1.已取得落户条件被我市接收的市外迁入落户(持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省外招生落户和省内院校招生(继续深造);

  3.市外迁入人员身份证信息登记。

  (八)市内变动

  1.本市岛外人员夫妻投靠户口移入岛内;

  2.本市岛外人员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户口移入岛内;

  3.本市岛外人员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移入岛内;

  4.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回迁落户岛内;

  5.原户籍在岛内,从岛外将户口迁回岛内;

  6.本市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户口迁入岛内;

  7.岛内各区之间户口迁移或所内移居。

  (九)项目变更更正

  1.主项项目更正;

  2.非主项项目变更(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血型、身高)。

  3.更改户口簿或人口系统中迁入原因等错误信息。

  (十)户口证件管理

  1.居民户口薄管理;

  2.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发;

  3.户籍证明的出具。

  (十一)公民户籍信息查询

  (十二)居民身份证管理

  1.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挂失和补领;

  2.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十三)经上级公安机关核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事项。

  二、思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业务

  1.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2.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

  3.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

  4、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

  5、公民户籍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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