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辆机动车因达到报废标准又逾期未办理 号牌被作废
2015-11-19 17:35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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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交警网消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力推进2005年底前登记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要求,经辖区街道、乡镇逐一深入摸排,发现仍有88辆运营黄标车无法联系到机动车所有人。请相关机动车所有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业务。逾期不办理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由辖区街道、乡镇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我局车管所按灭失车辆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736辆机动车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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