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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

2012-01-30 11:19 来源:厦门商报 0

  厦门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80万元。同时,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

  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我市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商业性住房贷款可转成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符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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