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实现"居者有其屋" 建立有力政策体系
厦门在全国率先构筑起了一个多层次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让众多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安居乐业的梦想。这一“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幸福是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得到满足后产生的客观和主观结合的感受。年轻人得到真挚的爱情会感觉幸福,有的市民需要一套住房,一旦实现了,幸福感就提升了。”不久前在一场关于“幸福厦门”的电视对话中,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讲了这样一段话。
高房价成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不可承受之重,而厦门特区在全国率先构筑起了一个多层次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让众多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安居乐业的梦想。
从2006年到2010年,厦门按“以需定建”原则由政府投入60多亿元动工建设16个保障房项目2.55万套;到今年11月底,全市新增动工建设保障房41658套,加上储备房源,实际动工47755套,完成福建省下达给厦门4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119.4%。其中今年6月动工的、总投资35亿元的洋唐居住区,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宅1.1万套,是首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体项目。目前在厦门,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厦门的经验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誉为“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建立政策体系保障机制有力
2009年,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部有关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在立法的基础上,出台了近30个配套文件,从而形成了符合厦门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对保障房的申请登记、审核公示、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监督退出等一系列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在全国首创了房源统调制度、登记轮候制度、诚信申报和诚信档案制度、租金补助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制度。
厦门市强化政府公共保障职能,明确由政府承担对本市居民的住房保障责任。厦门把保障房建设当作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办,政府高度重视,从上到下建立了完整的管理机构。政府协调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市政府成立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保障性住房处,专项履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协调巡查、督察督办等职责;各区政府均相应成立区级保障住房办。同时,市区两级政府成立了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市、区领导任组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保障房建设。职能部门实现跨部门联动,在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中,民政、国土房产、建设、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以及各区配合做好跨部门、跨区协查。建立了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市住宅办、各区民政局、建设局、街道办、社区、物业企业等分工协作的具体执行管理机构网络,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厦门为保障房建设构筑了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在资金筹措上,多渠道筹集资金,由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在土地供应上,实现“应保尽保”,市国土部门优先安排保障房项目用地,保障房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保障供应,用地计划和用地指标单列,规划部门和各区政府尽量选择拆迁量小的建设用地,政府储备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项目建设上,实行国企代建和施工、设计、监理招标相结合;在建设审批环节上,各职能部门实行提速增效措施,提前介入,缩短审批审核时间,承诺在2—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审核工作。
增加保障层次提高建设标准
厦门实行分类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政策和实行物业费补助,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租得到、住得起,买得到、买得起的住房,从而为实现“居者有其屋”起到了“托底”作用;二是保障性租赁房(廉租住房)实行市场租金和分档租金补助办法,政府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分别给予不同租金补助,收入变化租金补助跟随调整;三是对非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的住房保障,提供低于市场价格、小户型、总价小的保障性商品房。
通过向不同对象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厦门的保障性住房已经覆盖到全体市民,属于住房困难的厦门市居民,只要他自己愿意接受其申请条件,都可以向政府申请对应的保障性住房。
厦门以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做到“三好”。
一是好地点。遵循“大分散,小集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原则进行选址,项目选址结合新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在全市6个行政区选择区位较好的地块实施项目建设。
二是好配套。充分考虑商业配套、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配套齐全,适宜居住,便捷出行。以洋唐居住区为例,项目规划建成以公共租赁房、保障性住房为主,结合限价商品房、人才住房、安置房建设,综合配套商业、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片区公园等设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体。区内配套建设1所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以及公共食堂、生鲜超市、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商业店面、文化娱乐、片区公园、公交场站、轨道交通枢纽站等公建设施。
三是好质量。洋唐居住区将按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要求和品质进行打造,建成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绿色节能环保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时,今年还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户内装修标准由200元/平方米提高至300元/平方米,推进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鼓励建设二星级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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