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增一批正高级教师 13人获批准确认

厦门晚报   2020-09-03 17:23

  我市新增一批正高级教师。前天,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批准确认刘文川等96位同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通知》。全省共96人上榜,其中厦门13人。至此,厦门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已有59人获此殊荣。

  正高级教师相当于“教授级”。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职称只有“副高”,即副教授级。2012年,福建省在厦门等三个地市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使得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记者 郭文娟)

  厦门新增正高级教师名单

  1.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谢志芳

  2.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邱宗如

  3.厦门市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林传忠

  4.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高翔

  5.厦门第二中学:王守琼

  6.厦门市第三中学:黄聚宝

  7.厦门第六中学:欧阳玲(已调任双十中学)

  8.厦门外国语学校:林华

  9.厦门集美中学:黄小露

  10.同安第一中学:邵水平

  11.厦门五缘实验学校:陈海烽

  12.厦门实验小学:陈真真

  13.厦门市金山小学:洪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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