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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春节习俗:正月十五元宵节看花灯猜谜语

2014-01-26 16:49 来源:闽南网 0

送灯:

  有年内出嫁的女儿,娘家在节前要买绣球灯或莲花灯一对派男童送到女婿家,祈祝早日“出丁”;对嫁后未生男孩的,娘家习惯赠予“观音送子灯”,谓之“送灯”。赏灯:元宵夜,男女老少成群结队上街赏灯。

游灯:

  元宵夜,小孩手提春灯,点上蜡烛,走门串户,结成游灯队伍,信步游灯。

出灯:

  小孩游灯时不慎把灯烧了,称“出灯”,寓意“出丁”,是人丁兴旺好兆头;如烧的是红灯,预示生女孩;烧了白灯,预示生男孩。

猜灯谜:

  猜灯谜是逛灯会的又一趣事。把谜语贴附灯上,供人边赏灯边猜谜,猜中者向主持人领取奖品。“请替身”、“过关限”旧时郡城、晋江、惠安一带,要“请替身”、“过关限”。所谓“替身”,是指能立置的小蔑纸人,家庭主妇要先略备酒菜敬祭,并念道:“吃肉紧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灾。”然后焚烧掉。

  有的还要用红纸剪成或扎成一个城门样的关隘,再举行一个过关仪式。这是春节系列民俗活动结束前夕,再一次祈冀在新的一年里消灾消难,前途光明。祀“棕蓑娘”沿海一带未成年女孩还时常结伴祀“棕蓑娘”。备好食品及一寸长的小红绣鞋一只或小衣衫一件,到厕所内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芒芒(容貌美),教阮绠(织),教阮纺。教阮绠布好布边,教阮做鞋好后跟。教阮举大针,补大裘;举针仔,挑绣球。举剪刀,剪花样,剪得照人照人样。”其供品或边祝边吃,或祝毕带回,小红鞋或小衣衫则要焚化。

  “棕蓑娘”当为全国许多地方所敬妃的厕神紫姑。《显异录》曰:“紫姑,莱阳人,姓何名媚,字丽卿,寿阳李景纳为妾,为大妇曹氏所嫉,正月十五日夜,阴杀之于厕间。上帝怜之,命为厕神,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于厕间迎祝,以占众事。”泉州未成年女孩敬祀“棕蓑娘”,在于祈求来日心灵手巧,精于女红,与全国其他地方占蚕桑、占姻缘、占得子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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