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未取得播出许可前不得上网?广电总局新政一览

北京日报   2017-02-20 11:31

­   昨天,一年一度的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年度大会在京举行。继去年首次通过大会公开宣布网络剧内容管理政策后,今年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的管理规范再次对外提前解读,并首次提出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的剧目,不得违规改为网剧上线播出。

­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透露,这一要求其实早在总局此前公布的多项文件和通知中有所强调,但由于去年网剧的进一步发展,开始出现了原本备案为电视剧的作品,到了发行阶段,因为电视剧审查有难度、要修改的地方更多,或者与网站签订了播出协议,而临时改为网剧播出,并不经过电视剧司审核的情况。

­  毛羽称,这并不符合电视剧审查播出的许可规范,未来将加强监管,一旦在电视剧司进行过备案公示,必须经过电视剧司的最后审核,拿到播出许可证后才能发行。不过,如果遇到剧目确实不再在电视渠道发行,而只在网络播出的情况,可以由制作方向电视剧司提出撤销申请,再转为网络剧上线,此前的网剧《精绝古城》其实就属于这一情况。

­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原本在电影局立案的电影作品,在没有取得公映许可证前,同样不得直接转网上线。毛羽透露,未来将要求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加强对待播剧目和电影的许可证查验。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补充道,过去网络剧和网络电影都属于成片备案,未来将对重点网络原创节目创作规划阶段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持证网站主动对重点节目进行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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