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编剧署名案宣判 蒋胜男诉求被驳回

北京晨报   2016-11-25 11:39

­  ■新闻背景

­  纠纷案始末

­  《芈月传》首轮开播前夕的2015年11月10日,《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通过微博长文,称电视剧《芈月传》的剧本由其一人完成,称劳动成果被王小平强夺,认为制片方花儿影视和王小平侵害了她的署名权,引得网络上群情激愤。

­  随后,三起诉讼逐渐形成:

­  诉《芈月传》同名小说出版涉嫌侵权案。

­  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蒋胜男违约。

­  二审终审判决仍确认蒋胜男违约行为,但因为当时电视剧已经播出,不再限制蒋胜男出版小说的行为。

­  诉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涉嫌侵权案。

­  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蒋胜男全部诉讼请求。

­  诉小说《芈月传》涉嫌抄袭《芈月传》剧本案。

­  北京海淀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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