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编剧署名案宣判 蒋胜男诉求被驳回
北京晨报 2016-11-25 11:39
■新闻背景
纠纷案始末
《芈月传》首轮开播前夕的2015年11月10日,《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通过微博长文,称电视剧《芈月传》的剧本由其一人完成,称劳动成果被王小平强夺,认为制片方花儿影视和王小平侵害了她的署名权,引得网络上群情激愤。
随后,三起诉讼逐渐形成:
诉《芈月传》同名小说出版涉嫌侵权案。
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蒋胜男违约。
二审终审判决仍确认蒋胜男违约行为,但因为当时电视剧已经播出,不再限制蒋胜男出版小说的行为。
诉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涉嫌侵权案。
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蒋胜男全部诉讼请求。
诉小说《芈月传》涉嫌抄袭《芈月传》剧本案。
北京海淀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