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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旅行社拒绝“黑名单”游客入团

2015-05-13 17:49 来源:辽宁日报 0

  4月6日,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

  5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旅游局了解到,在国家旅游局出台办法后,辽宁省也发文要求各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工作。对发生在辽宁省内景区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不良记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暂时还没有接到市县上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这一记录。具体来说,如果是大学生有不文明行为,可能对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有影响;而记录也会成为旅行社的参考,记者采访的省内多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暂时无权阻止这些游客参团,只能委婉地拒绝其参团。

  旅游业内人士认为,从短时间来看,“游客黑名单”还不具备很强的约束力,但随着对旅游市场这种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这样的处罚可能会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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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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