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发出《关于开展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的通知》
2015-09-16 09:21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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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残联近日发出了《关于开展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的通知》,将对在校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和大学毕业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进行补助和奖励。
根据本次扶残助学方案,助学对象为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低保),小学(幼儿园)每人每年给予补助500元,初中每人每年给予补助800元,高中或中专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000元,考上全日制高等院校每人每年给予补助2500元。
助学对象为残疾人子女(无低保),考上高中、中专(含职业中专)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大专(全日制)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
残疾人参加电大、远程等非全日制教育毕业的,给予大专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的一次性助学奖励。(记者 刘永红 通讯员 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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