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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工会启动“农民工之家”创建活动为农民工建设温暖之家

2015-08-21 09:45 来源:石狮日报 0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服务工作,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记者8月20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开始,市总工会每年都将授牌命名一批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荣获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每家给予5万元的经费补助;基层工会的实际负责人将参照非公企业“质量工会”示范点给予发放当年度(300元/月)的岗位津贴(每家限报1名)。

  昨日,市总工会启动了2015年村级工会组织中开展“农民工之家”创建活动。通过验收合格后,将由市总工会授牌命名为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

  活动要求各镇(街道)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和有关基层工会,要在农民工聚集的村(社区)工会普遍建立“农民工之家”服务阵地,形成管理机制,常态开展服务活动,使辖区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据悉,活动将通过自评申报、推荐申报、考核评定来验收创建成果。即日起,各村(社区)工会根据《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考核标准》,对申报的“农民工之家”逐项逐条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整改完善。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填报《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建设方案》和《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考核标准》自评分一栏,向各镇(街道)总工会申报,并于9月30日完成自评申报工作;10月1日起,各镇(街道)总工会将在村(社区)工会“农民工之家”自查评分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实地初评,确定模范“农民工之家”推荐名单;11月1日起,市总工会根据各镇(街道)总工会推荐情况,组织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检查考评。考核结果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石狮市模范“农民工之家”建议名单。名单公示后,由市总工会进行授牌命名。

  推动“农民工之家”创建活动,将切实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会创建“农民工之家”活动的业务指导和配套建设支持,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不断提升村级工会服务农民工的整体水平。(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陈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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